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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东李家庄村非法开采金矿、私造贩卖炸药

2016-11-15 11:09:23 来源:千阅网

东李家庄村非法金矿矿井下十几条冤魂在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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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李家庄村西南沟非法开采金矿的井口

千阅网山东讯:(记者 刘建伟)如果说山东省招远市拥有“中国金都”之美誉,那么招远市的阜山镇就堪称中国黄金第一镇了。然而,最近网络上一篇关于阜山镇东李家庄村非法开设金矿而私自制造炸药致死多人的报道,将胶东半岛这个小山村推至风口浪尖。事情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呢?近日,记者赶赴当地明察暗访并发回报道。

秘密探访东李家庄村非法金矿现场

东李家庄村四周与九曲蒋家村、吕家村、栾家沟村、栾家店村为邻,全村200多户1100多人。一路观察,记者发现,除了东李家庄村还是老旧低矮的砖瓦房,周边的几个村大都是高楼房,甚至还有许多是城里人也可望而不可及的别墅,不啻天壤之别。

记者一行在途中,发现前面一辆黑色Q7奥迪,同车的东李家庄村村民介绍说正是现任村主任李志国的车,记者刚拍了几张照片,黑色Q7似乎有所察觉,突然猛地加速,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村民带领下,记者沿着一条水泥村道,驱车爬上一个山顶。当天天气不好,天空灰蒙蒙的,能见度不是很高,但四周的几个矿井还是看得清。村民指着不远处的几个似乎正在施工的矿井说:“我们东李家庄村的几个金矿其实现在都没有票(采矿证),这些都是偷偷开采的。洞口被政府相关部门封死了,他们就在旁边偷偷开了入口,很隐蔽的。”他指着山脚下一个低洼处说:“这就是今年上半年发生好几起矿难的井。他们在附近布了明岗暗哨,我们根本就靠近不了。那里本来地势就低,又隐秘,所以没有熟人指引,根本就不知道那里是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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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李家庄村矿井非法买卖到的带编号的雷管

据记者多方了解,自改革开放以来,招远市各地包括东李家庄村均探出富含黄金矿藏,在给财政带来丰厚收入的同时,也滋生了一批霸占黄金矿脉利用打、抢等各种手段掠夺黄金资源的黑恶势力,以及各级腐败分子。阜山镇东李家庄村的李志国就是最典型的代表之一。

提起李志国,东李家庄村村民们气不打一处来。以前别人领导时,每个东李家庄村村民每年能领到钱物一两万元,而李志国“主政”东李家庄村的几年间,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更是紧巴了,一个季度每个村民只能领到一袋面粉和二十斤大米,以及过中秋节时的200元钱。每户人家的过冬取暖费10000多元以及医疗保险费,村里不管,老百姓也只能自己掏。

李志国其人

据(2010)烟芝刑初字第175号判决书记载,李志国,男,1959年出生于山东省招远市。据生他养他的东李家庄村的几位村民说,他小的时候就是有名的流氓,30岁出头时就曾强奸其亲嫂子,被其哥哥李志忠发现后,恼羞成怒,动手对其哥哥李志忠残忍殴打。事后没多久,李志忠不堪其辱,感觉难以继续在村里抬头,只好将村里老宅子卖掉,携一家老小,背井离乡,举家搬到外地谋生。据村里知情人告诉记者说,李志忠羞愤交加,久郁成疾,如今已离开人世。令人唏嘘不已的是,背井离乡的李志忠至死也没有回过东李家庄村。

东李家庄村的村民还对记者透露说,当年李志国逼走亲兄李志忠后没几年,又把年迈的父母亲赶出家门。走投无路的两位老人在离村不远的荒山野岭盖了一间茅草屋聊以栖身,直至几年后的2004年,才被混上东李家庄村村支书而怕被人戳脊梁骨的李志国接回村里。

村里还有一个传闻,就是李志国前妻死因。有人说是矿难,有人说是人为的谋杀,但当时没有报警,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在当地矿山秩序混乱时,李志国依靠胆大,加上打、砸、抢等手段,疯狂盗采国家矿山资源,后又靠耍手段,入了党。2004年,当时年产黄金几万两产值超10亿的东李家庄村两委换届,目无法纪的李志国被人扶上了村支部书记的位子。李志国曾狂妄地公开说:“我这个书记花了四百多万,向下贿赂一半,向上送礼一半,我不捞足能行吗?”

李志国任村支书、村主任兼招远市阜山黄金矿业工程有限公司东李家庄村分公司经理于一身后,一面搞独立王国,我行我素,大肆侵吞集体财产,非法买卖爆炸物品,把集体的矿山办到自己名下,肆意报复矿山整顿时期整改的上任班子;一面利用侵吞的金钱在镇、市两级编织关系网,建立保护伞。这个时期,市里、镇里部分领导干部经常是东李家庄村的常客。

李志国的倒行逆施,引起了东李家庄村广大党员、村民的不满。2009年2月,东李家庄146名村民联名向山东省及中央有关部门举报李志国的违法乱纪事实,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烟台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李志国立案侦查,随后,李志国及资助其上台的吕家村书记周桂宾等人被依法逮捕。公安机关很快掌握了李志国任职四年期间侵吞集体财产3.8亿元,非法买卖爆炸物品36吨,盗采国家黄金资源价值12亿元等骇人听闻的犯罪事实。而且,李志国还供认了部分行贿事实。

据(2010)烟芝刑初字第175号判决书“审理查明”,早在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间,东李家庄村的这两个金矿,与邻村九曲村的矿井被招远市政府责令停产整顿过。在无法从招远市民爆站购买炸药实施生产的情况下,时任东李家庄村党支书、村委主任兼招远市阜山黄金矿业工程有限公司东李家庄分公司经理李志国等人走上了非法买卖爆炸物的犯罪之路,非法买卖炸药达55200千克(2300箱),其中李志国获43200千克(1800箱)。因此,2010年4月30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志国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暂且不论李志国量刑是否过轻,单说李志国归案后供述接受其贿赂的三十多名地方官员的去向,就堪称当今司法界的“奇葩”:李志国案发后,招远市除了两人被调离司法机关,其他收受李志国贿赂的几十名官员在人授意下,将贿赂款交出后,大都不了了之,甚至还有一位“带病”升迁,如今官至山东某地级市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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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下,十几条冤魂在哭泣

东李家庄村在招远市南大洼矿区的两个一明一暗黄金矿井,因矿源枯竭被招远市政府有关部门下令关停,2014年底招远市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对该矿井停发炸药。

李志国缓刑期满后,再次被“选任”东李家庄村委主任。参加选举时,李志国存在明显的贿选行为,在现场与不服的群众殴斗,有关领导不仅不闻不问,还极力为其开脱。李志国上台后,一边疯狂报复当年举报他违法犯罪的村民,一边大肆侵吞国家矿产,在无任何开采手续,缺乏当地矿管、安监等部门监管的情况下,依靠私自购买、私自制造的炸药,偷偷在被政府关停的矿井口旁边隐蔽处另开入口,非法盗采金矿一年之久。他把矿井承包给宋福德及其他亲朋好友,白天在井下爆破开矿,晚上再将矿石偷运出矿井,牟取暴利。如此利欲熏心,简直是草菅人命,终于酿下频频矿难之大祸。

2016年春节后的二月中旬,张治国班组死亡一人;

3月1日,东李家庄本村人58岁的张忠臣与另一名外地人员被炮炸死,多人重伤;

3月中旬,吴家富班组死亡一人;

3月25日,李志国购买硝酸铵化肥16吨,雇佣人员在井下私自制造炸药,次日下午4时发生爆炸,当场死亡5人;另有附近2名卷扬机工也被毒烟熏死。李志国立即下令封锁消息,秘密将死亡人员运往外地火化;

4月8日,发生钢丝绳断裂,死亡3人。

据矿井下知情人透露,已知的死亡人员有:

湖北房县青峰镇卧牛观村六组村民李凤莲,女,51岁,赔偿130万;

山东省招远玲珑镇台上村村民崔青凤,女,45岁,赔偿130万;

另有一名德州籍工人,姓名不详,赔偿80万;

一名菏泽籍工人,姓名不详,赔偿98万,其余死亡人员因李志国消息封锁严密,具体姓名籍贯不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全国的含采矿业在内的企业管理和处罚,不可谓不严厉,然而,在盛产黄金的山东招远为何监管不到位呢?从2016年春节至今,东李家庄村的两个非法黄金矿井矿难频发,招远市的相关监管部门难辞其咎。

截至记者发稿时,李志国的非法矿井还在继续生产。

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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