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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看点:【以案释法】谁失火,谁担责!

2023-03-08 18:22:52 来源:二三里资讯


(资料图片)

据平安黔南:

近日,荔波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失火罪案,以失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转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案情回顾

2022年10月23日9时许,被告人罗某转到三都县周覃镇某村的自家地里摘辣椒,摘完辣椒后,罗某转发现地边有很多的杂草,便想用焚烧的方法将其清理干净,于是就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自家地边的杂草堆,杂草燃烧起火后受风力影响,火势往山坡上窜烧,后因火势发展过大无法扑灭,导致火势蔓延造成山林火灾。经三都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调查认定,罗某转的行为造成过火林地面积为24.76公顷。

审理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转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林地面积24.76公顷,情节严重,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量刑意见适当,应予以采纳,且被告人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随着气温回升,各种野外用火活动增加,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火灾,加之清明节即将来临,请大家合理祭扫,在表达对祖先缅怀的同时,注意保护生态环境,不带火种入山林,保护绿水青山,为美好生态贡献力量。我们敬过往、致明天,既是缅怀祖先,也是关心下一代。在此提醒大家,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违规野外用火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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