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 >

商丘市睢阳区文化办事处党委书记开着公车吃海鲜

2016-11-15 14:03:27 来源:东方今报

近日,商丘市民刘先生多次向东方今报记者举报,称商丘市睢阳区文化办事处党委书记马锦功无视中央“八项规定 六项禁令”规定,多次驾驶单位公车(豫N08646)的黑色现代轿车私用。11月14日下午,记者与举报人一起,对文化办事处公车进行暗访。

(文化办事处大门)

当天下午6时35分 ,马锦功身穿灰色西装,深蓝色牛仔裤,独自驾驶车牌照(豫N08646)的黑色现代轿车,驶出文化办事处,到长江路与神火大道交叉口向西150米“德隆昌海鲜”,将车辆停放在该饭店对面。7时10分,马锦功走进“德隆昌海鲜”饭店,在饭店二楼北海厅就餐。

(驾车就餐饭店)

(14日晚德隆昌海鲜饭店对面)

当天晚上9时17分,马锦功走出“德隆昌海鲜”饭店,驾车神火大道与无名路左转进入“田林新苑小区”。马锦功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六号楼下停车位。

(14日晚田林新苑小区)

11月15日上午8时10分,马锦功开车驶出“田林新苑”小区。

(15日早马锦功驾车离开)

东方今报记者在商丘交警部门核实,“豫N08646”的黑色现代轿车登记单位为:商丘市睢阳区文化办事处。

15日上午,记者来到文化办事处,并未见到马锦功。经文化办事处办公室工作人员确认车牌照(豫N08646)的黑色现代轿车就是马锦功的车。随后,记者对马锦功进行了电话采访,马锦功称:“咱们见面说,咱们见面说”。

记者从商丘纪检部门了解到,商丘市睢阳区文化办事处党委书记马锦功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公车私用。对于此事,东方今报将持续关注!

相关链接:

2012年,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六项禁令中,第四条明确规定: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五条 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一般公务用车严格实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来源:东方今报商丘版

参与评论